县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简称校委会)领导体制。校长1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校长1名,副校长2名,其他校委委员3名。校委会在校长主持下全面领导党校工作。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校长主持。
下设6个科室(中心):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室、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后勤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