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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积极在主体班主要班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阅读次数:1323 发布:陆爱民 发布时间:2014-10-20 00:00

县委党校近期认真做好落实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等干部培训院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检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

一是,县委党校与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各自工作主要内容,建立了相互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

二是,县委党校在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部门举办的由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培训班课程中,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程,做到每年上警示教育课不少于三次。近日,我校已聘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法研室主任周云为2014年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了《深化反腐认识,增强防腐能力》警示教育课。

三是,在开展两次警示教育活动后,县委党校将与县人民检察院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一次小结,总结警示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的经验以及不足,以此丰富今后警示教育培训内容,提高警示教育培训效果。(陆爱民)